一、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信息查询
二、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三、办理层级:全国通办
四、办理机构: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通办方式:全流程网办
六、申请条件:
抚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缴存职工,且符合条件申请提取的。
七、办理材料:
无
八、办理地点或方式:
申请人通过“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大厅,或登录“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APP,或登录赣服通“市公积金”专区,按要求申请查询。
九、受理模式:
通过网上渠道身份认证查询
十、审核程序或办理流程
登录后点击查询即可
十一、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十二、办理时间:全天候7*24
十三、办理结果反馈:职工通过网上渠道查询。
十四、是否收费:免费
十五、咨询电话:0794-12329
主办单位名称: 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94-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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