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4月15日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出台并实施《关于缴存职工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以来,我市“商转公”直转业务开展取得了丰硕成果。到七月底全市已办理“商转公”直转业务272 笔,贷款发放金额 10566.8万元,贷款笔数及发放金额分别占同期贷款业务的 69%和67.9%,极大地减轻了缴存职工的还款资金负担,优化了业务办理流程,更好地满足了缴存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的现实需求。
“商转公”直转业务是我中心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导向,准确把握影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积极响应人民群众的热点问题而推出的一项惠民政策。我市符合“商转公”条件的缴存职工,在尚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且已取得该套自住住房不动产权证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2021年11月11日,我中心市区办事处在建行抚州分行测试办理首笔“商转公”直转业务,目前已与中国工商银行抚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抚州分行、中国银行抚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抚州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抚州分行、赣州银行抚州分行、江西银行抚州分行等7家银行全面开展“商转公直转”业务,同时与九江银行抚州分行、抚州农商银行达成了合作协议,正在进行业务测试。
主办单位名称: 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94-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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